试论广西罗某在安徽电视台公布开锁工具和方法
试论广西罗某在安徽电视台公布开锁工具和方法这几天在安徽电视台上和各大媒体的视频上出现广西罗某某利用工具开锁进行防盗现身说法,安徽电视台把罗某的开锁的开启方法和工具进
行详细的拍摄和讲解,向大众展示,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可而知,不可否认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后果极大。
在公众场合公布的这些东西,国家应该明令禁止,不知道国家有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法律条文和依据是什么?
至少罗某和电视台该行为对公共安全产生不良后果。
在这时候,中国锁匠协会应该出来讲话了,应该有所作用。
不知道对与否,欢迎大家锁匠朋友拍砖和讨论,谢谢! {:soso_e105:}{:soso_e105:} 路过{:soso_e179:} 必须进行禁止这样的宣传,这不只是对社会老百姓的提醒,也是对一些不法分子的一种教唆!!!{:soso_e118:}{:soso_e126:} 媒体有时候很可怜,他们就好像哥哥看到弟弟偷吃了给他们的糖一样的打小报告,其实这事情是说给所有人的,他们低估了负面影响。
国外有数据表明,媒体因为大肆渲染明星自杀事件,使一个的确的自杀率明显提高了! 这的确负面影响很大.{:soso_e113:} 他们是不是傻? 宣传防盗可以,不要宣传盗窃方法。
记得某个典故上面有这样的例子,到头来,吃亏的还不一定是谁了。。。 这个事件应该又是某企业所策划的 这是看开锁的赚钱了,眼红了 我看没什么,小偷越多越好,不多咱们差不多要改行了,这几天饭都要吃不上了,没生意{:soso_e149:} 不知道是利令智昏还是脑残!{:soso_e108:} {:soso_e100:} 这的确负面影响很大. 冻住各位的筋了 这个行业也该洗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