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优秀的人 发表于 2013-7-23 23:05:52

{:3_146:}{:3_146:}{:3_146:}

呱呱咔咔秋 发表于 2013-7-24 10:43:44

不知道该说什么    死人就是不好   尤其是非正常死亡   

ydz 发表于 2013-7-24 14:51:42

他自己爱爬与别人有何关系?自已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菜刀可以切菜也可以砍人。难道杀人犯拿菜刀砍人卖刀的也要-同枪毕?法院肯定收黑钱了!

wolfjane 发表于 2013-7-24 15:56:38

这么奇葩的事情都有?看来以后有人借东西自己要小心了,比如借把刀,干了坏事,自己岂不还要负责任?????

城邦 发表于 2013-7-24 17:22:49

如果一个事情可能发生,他就一定会发生!为啥不多想一分钟?

mlxqj195 发表于 2013-7-24 22:18:53

这案件应该问死者 为什么要爬当然是要请包公了/:33:

你也懂 发表于 2013-7-25 01:34:41

都有过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是一种利益的强制分配啊!不就是,风险分担了

anychange随您变 发表于 2013-7-25 10:03:59

其實 家屬應該告政府 沒有杜絕小偷 沒有小偷 大家無需裝鎖 就沒有爬樓事件
還要再告政府 房屋造得不夠古代的老百姓 個個居家不需要爬牆 也無牆可爬呢

SDJYG 发表于 2013-7-25 17:44:03

{:24:}                                                

燕南 发表于 2013-7-25 19:24:20

这对我们行业有一种警戒作用!

李继华 发表于 2013-7-25 21:36:49

应该赔赏损失,不然都翻窗了,锁匠吃什么,喝什么给借道个教训。。。。。。。。。。。

李继华 发表于 2013-7-25 21:37:35

                                                      。

老水水 发表于 2013-7-26 00:12:30

{:2_120:}.....................................

锁匙专家 发表于 2013-7-26 10:21:36

锁匠不开或开不了,交易终止,客户爬窗或采取其它途径责任自负。明知危险邻居为其提供方便,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客户承担主要责任。。。。。。。。。。。。。。。。。

x+秋雨斜阳 发表于 2013-7-27 06:46:20

这样的判决,让谁还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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