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利用已离职顾问在全国锁具行业内的声望,在行业内部刊物《中国锁具》上将其列为杂志总编。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令被告《中国锁具》杂志主创方温州市五角组合广告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赵某名誉权,并在温州市发行的报刊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失3000元。
赵某诉称,2002年5月,他与周某(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咨询公司。同年10月,赵某被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任命为全国锁具市场调查行业规范办公室副主任。后该咨询公司准备创办《中国锁具》杂志,但未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许可,该公司也因未参加2003年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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