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上海警方赶到米市巷派出所,押回了在逃十年的盗窃嫌疑人俞某。 俞某,杭州人,57岁,10年前因涉嫌盗窃,被上海警方列为在逃犯。 8月4日9:00,两鬓已斑白的俞某走进米市巷派出所,“我是来自首的。”一起来的,还有他81岁的老父亲。 10年前,47岁的俞某做布料生意。有段时间,他迷上了赌博,和几个赌友在上海一家酒店开了间长包房,经常去赌,有些赌友就把现金放在包房里。 1998年9月的一天,一个朋友对俞说,手头缺钱。俞想起包房里有16万现金,就和朋友说,知道哪有钱,就是进不去,朋友说,这事交给他办。 朋友找了个开锁匠, 让他去开门,事前许诺,无论事情成不成,都给两万块。 开锁匠想想这钱来得容易,就去了上海,包房打开,16万拿到手。开锁匠拿走两万块,剩下的俞和朋友平分。 三人分头走,开锁匠和俞的朋友,第二天就被上海警方在车站抓获,俞则逃到了福州。 次年,开锁匠被判有期徒刑5年,俞的朋友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 在福州,俞扔掉身份证,租了套商品房,换了个名字,继续做布料生意。 他生意头脑确实不错,做得好时,每天进出现金就有10万元。 生意越好,俞越失落。这么多年,他一直记挂父亲,却一直不能尽孝。“钱多有什么用,连住宾馆都不敢。”他说,“这些年,到外地出差,再远的路,都得往回赶,不敢在外面过夜,怕被抓。” 交女朋友,也放不开,不管感情怎么好,过段时间就得分手,怕时间久了,让对方察觉,也怕连累人家。 前段时间,他听到两个同伙的消息,都早出来了,他那个朋友也做了老板。“人家有头有脸的,我还在东躲西藏,有钱也不敢花。” 想来想去,这样总不是个办法,总有一天要被抓,等老了被抓,还不如自首,早点进去,早点出来,他下了决心。 8月3日晚,他突然出现在杭州家中,老父亲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老人抓着儿子的手,半天不放。 听儿子说要自首,老人非常支持。第二天,陪着儿子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说,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俞某虽是在逃犯,但也属自动投案,因他在派出所如实供述了当初的罪行,所以也属投案自首。法庭在量刑时,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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